礦山勘察設計包括:礦山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
礦產勘探 mineral exploration 對經過普查、詳查已確定具有工業(yè)價值的礦床,應用有效的勘查技術手段和方法,為礦山設計提供可靠的礦石儲量和必要的地質、技術和經濟資料而進行的地質工作。又稱礦床勘探。
對經普查詳查已確定具有工業(yè)價值的礦床,應用有效的手段和方法,為礦山建設設計提供必需的礦產儲量和地質技術經濟資料而進行的地質工作。又稱礦床勘探。礦床勘探主要是為礦山建設設計確定礦山建設規(guī)模、產品方案、開采方式、開拓方案、選擇采礦方法、礦石選(冶)或加工技術方法,以及礦山建設總體布置、遠景規(guī)劃和未來礦山企業(yè)的經濟社會效益等方面提供基礎資料和依據。
對勘探范圍內礦體的數量、形狀、產狀、空間位置和分布,要有一定數量的勘探工程,按照勘探儲量級別條件要求進行相應的勘探控制。對地質構造、火成巖和礦體中的夾石及其對礦體的破壞或影響,也要進行必要的勘探控制和研究。對露天開采的礦床,要求圈定礦體的四周邊界和露天采場所及的礦體底界,它們是確定露天采場邊界的重要依據。對地下開采的礦床,要求控制礦體走向的端部和上下界線及其延深情況。這些是確定開采井口位置、開拓巷道和采場布置等所必需的地質資料依據。